“清风高速”第二十三期
2024-02-05
报告个人有关事项
绝不是“小事”“小节”
李主任:儿子,看你最近早出晚归,都在忙些什么呢? 李主任儿子:爸,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公司,要做的事太多了。 李主任:这么大的事,你怎么不早说,爸也可以帮你参谋参谋呀。 儿子:爸,我们公司才刚起步,以后要向您请教的地方多着呢。 李主任:嗯,遇到什么困难就说,爸爸帮你出出主意。 儿子:嗯!谢谢爸! 同事小刘:主任,这个月底前要提交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》,辛苦您抽空填写下。 李主任:哦,谢谢提醒,我填好就给你。 小刘:主任,这个人事项报告还挺严格的。您听说了没?去年,王局长少填了套房子,就受了处理。 李主任:不就是一套房子嘛,为什么不报呢? 小刘:不想让人知道他有那么多财产吧。主任,那,我先告辞了哈。 李主任:儿子这新公司报不报呢?别人不会说我在帮他谋私利吧?要不这次算了,组织应该不会查这么严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还是不报了。 不久,李主任拟被推荐担任更高的领导职务,但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核查发现,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直接复制了去年的填报内容。 根据有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他的行为构成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错误,受到相应处理,并被取消提拔资格。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“试金石”。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绝不是个人“小节”,而是不守纪律的“失节”。 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不重视、政策把握不准,以各种理由瞒报漏报,说到底是政治意识、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不强。领导干部应当认真研读填报要求,精准掌握填报内容、注意事项等,如实、客观、坦诚地向组织报告每一个事项的真实情况。 图文排版:张 媛 审 核:王 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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